日前,黔西南州就近期查处的5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
1.普安县窝沿乡计卫中心原主任孔斌因下属单位发生“四风”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窝沿乡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6.282万元。窝沿乡卫生院原院长王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6年11月24日,孔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两个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普安县原罗汉乡人武部部长周卢因分管领域发生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4年,罗汉乡小额扶贫贷款到户贴息有多户不符合享受贴息资金条件的人员获得贴息资金共计9.65万元。扶贫贴息业务负责人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0月25日,周卢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晴隆县碧痕镇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蒋诗顺因所在单位发生“四风”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碧痕镇违规发放7名拆迁组成员加班补助共计60200元;2015年3月至4月,碧痕镇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镇党委书记刘珂受到约谈处理,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016年11月23日,蒋诗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望谟县郊纳镇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彪因所在单位发生“四风”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4月,郊纳镇用社抚费违规发放计生工作干部下组生活补助费共计30500元;2014年农历三月前,郊纳镇以“三月三”活动为名,用社抚费违规为干部购买服装,花费共计79200元;2013年3月,郊纳镇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管理工程为名,向工程承包人杨某和梁某某索要价值12.68万元的一辆猎豹越野车作为单位公务用车。郊纳镇党委书记骆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镇长武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1月5日,王彪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贞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岑柱方因所在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贞丰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杨秀国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副局长王平勇因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主任余金明因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半年处理。2016年11月18日,岑柱方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维护党规党纪,强化监督检查,敢于动真碰硬,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两个责任,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等失职失责情形的单位,要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严格问责,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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