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提出,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四级调研员还是副处级吗?与副调研员有何不同?
还有网友咨询:四级调研员,能享受哪些待遇?
按照2019年6月1日前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设置,领导职务如副处长一般简称副处职,非领导职务如副调研员一般简称副处级,所以按照以前的表述副调研员即为副处级。
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全部套转为职级公务员,对于套转后的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均不再采用正处级、副处级的表述,也无法做到一一对应。因此,职级并行后已无副处级,按照规范表述,四级调研员也不能再称之为副处级。
那么四级调研员与副调研员有何不同呢?别看目前的四级调研员均由副调研员套转而来,但由于副调研员属于非领导职务序列,四级调研员属于职级序列,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中,主要的区别有四点。
区别之一:地位待遇不同。
副调研员是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均由正科实职或主任科员晋升而来,地位也在正科实职之上。而四级调研员既不具有领导职责,还需要依据隶属关系,接受正科实职的领导和指挥。
待遇方面,副调研员可享受与副处长大体一致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而四级调研员,除了享受与副处长类似的生活待遇即工资收入外,不再享受与副处长相同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如参加会议权利、办公用房面积等。
区别之二:职数比例不同。
副调研员职数是以本单位副处级领导职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核定,这个比例一般在40%至50%之间。而职级职数是以本单位行政编制数为基数核定,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机关的四级调研员职数,较之以前的副调研员职数均有不同幅度增加。
区别之三:晋升程序不同。
晋升副调研员严格参照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与副处长的选拔流程基本相同,如班子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任职等程序必须走足,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报告事项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信访举报问题必查必须做到位,程序相对繁琐,要求十分严格。
而晋升四级调研员则要简便得多,确定拟晋升初步人选只需采取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察方式只需采取谈话了解即可,根本不需要执行“凡提四必”,晋升程序更加简捷高效,有助于公务员“小步快跑”。
区别之四:管理权限不同。
副调研员的管理参照副处长执行。例如,市直机关正科实职晋升副调研员后,即成为市管干部,由市委管辖,其兼任社团职务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四级调研员,每年均需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免职退休需市委组织部发文。
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市直机关正科实职晋升四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不需要市委组织部来推荐考察,晋升后也不改变其干部管理权限,仍由本单位党委(党组)管理,无需再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其社团兼职不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免职退休也不用报请市委组织部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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