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6日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2月7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疫情通报,2020年2月6日0-24时,江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61例,新增出院病例8例,累计确诊病例661例,其中重症病例58例,治愈出院病例45例。其中南昌市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例,新增出院病例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2例(含重症病例22例),累计出院病例14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南昌县2例,进贤县3例;西湖区2例;青云谱区2例;高新区3例;红谷滩新区1例。
各县(区)已确诊病例中,南昌县25例;进贤县29例;安义县5例;东湖区10例;西湖区25例;青山湖区6例;青云谱区9例;新建区6例;经开区4例;高新区37例;红谷滩新区6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224人,尚有161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患者1,男,68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板莲村,发病时间1月30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院区),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2,男南昌市高新区,25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月湖街道象湖保集半岛,发病时间2月4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院区),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3,女,43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圣东路,发病时间2月2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进贤县人民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4,女,68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圣东路,发病时间2月1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进贤县人民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5,女,66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李渡大道排楼村,发病时间2月2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进贤县人民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6,男,49岁,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街道安石路桃花住宅区,发病时间1月31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7,男,39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南站街道丁公路岔道口西路江西储运公司宿舍,发病时间1月23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院区),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8,女,38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街道施尧路水榭花都,发病时间1月27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院区),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9,男,27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三家店街道新巷镇新巷村,发病时间2月5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市第九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10,男,45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国家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麻丘镇瑶湖花园,发病时间1月30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11,女,27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国家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麻丘镇宝塔村,发病时间1月26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12,女,53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国家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麻丘镇刘城村,发病时间2月4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新增患者13,男南昌市高新区,29岁,现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莱蒙都会,发病时间1月20日,属确诊病例,报告单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院区),已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情况稳定。
备注:上述信息为患者自报,与后期核实可能会稍有误差。
提示:根据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7、8号令精神,请在昌人员积极做好“自报、自控、自救”。凡于上述患者发病前1天至确诊期间与该患者长时间共同密切接触的(交谈、聚餐、开会、同乘一辆车、同一房间居住等),请立即报告村、社区,同时服从属地管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
扫描图中二维码查看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村、社区防控工作值守电话
青山湖区
关于认真落实南昌市应急指挥部令第8号的公告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切实强化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南昌市应急指挥部令第8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指令。全体在青山湖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指令,主动开展自报自控自救工作。此项工作由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负责执行。
二、实行封闭管理。
1.严控人员进出。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单位实行严格有序的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此项工作由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负责执行。
2.实施凭证出入。所有人员凭身份证加出入证(见附件1)两证齐全出入社区、村、小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只能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证进出一次,出入证实行“一户一证”制度,进出情况由工作人员标识注明,严格做到“见证放行”。对本地自有住房的人员凭借本人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办理,在本地租住人员由房东、承租户凭房产证、身份证、居住证、租房合同(2020年1月24日之前合同有效)等证件办理:①村民及承租户到村委会办理;②开放式小区住户到社区居委会办理;③封闭式小区住户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由区住建局和社区、村负责监督)。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值班的公职人员,以及特殊需要上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见附件2)凭证明出入。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发放临时出入证。此项工作由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负责执行。
三、主动报告情况。全区所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由村、社区、单位先行了解旅居史、接触史,视情况由属地指挥部报区指挥部医疗防疫组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报区指挥部同意后,视情况对小区、村组、楼栋(单元)实行封闭式隔离。此项工作由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和区指挥部医疗防疫组负责执行。
四、严管外来人员。市外来昌返昌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情况。近14天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应进行居家、单位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视情况由属地指挥部报区指挥部医疗防疫组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主动申报,随意外出,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此项工作由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和区公安分局负责执行。
五、尽量分散人员。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不聚会、不打牌(麻将、扑克)。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尽量不出门,外出必须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强制驱散,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此项工作由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和区公安分局负责执行。
六、统筹营业防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餐饮推行打包带走用餐。公共场所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此项工作由区防控指挥部市场环境组和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负责执行。
七、实行买药登记。所有药店出售与治疗发热、咳嗽有关药品,必须核验身份证实名登记,发热病人要测温并询问记录病史,同时迅速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此项工作由区防控指挥部市场环境组和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负责执行。
八、严格责任落地。落实企业、写字楼、商铺、出租房、宾馆(酒店)、学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商户、学生、承租人员等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上述区域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主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此项工作由区防控指挥部综合督查组和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负责执行。
九、有序复工开学。严格落实全省复工开学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开学。此项工作由区防控指挥部市场环境组和各镇街、园区防控指挥部负责执行。
十、倡导文明防疫。倡导文明社会风尚,普及防控知识。相关人员要依法、文明管理,全区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区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1:人员出入证(样式)
附件2:单位工作证明(样式)
青山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高新区
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南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后24小时内,请以下三类人员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申报登记或电话报告:
(一)春节期间从湖北疫区来南昌高新区的人员;
(二)2020年1月8日以来去过湖北疫区返回南昌高新区的人员;
(三)2020年1月8日以来与湖北疫区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或间接接触史的在南昌高新区人员。
对不主动申报登记或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刑事、民事责任。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更加严密的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2020年1月24日之前未在南昌高新区固定居住的群众,不得在南昌高新区区域内居住;2020年1月24日之前在南昌高新区没有工作岗位或没有固定居住场所的群众,不得在南昌高新区区域内租房居住。
以上一、二条,鼓励广大居民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一旦核查属实,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提供线索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严格按照规范处理流程要求立即送南大一附院高新医院就诊。区防控指挥部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小区、自然村、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聚餐、聚会、聚集活动。
六、严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成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不得外出。
七、出租房(含商铺)业主对所属房屋的排查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在本通告发布后24小时内自行对所有租户人员信息进行全面严格的排査,如发现第一条规定的三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委会、社区。对不认真排查导致信息漏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有《公安部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行为的通告》15类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镇处要组织志愿者成立小分队到农村、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指导工作,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不串门、不聚集、少出门,出门必须戴口罩。全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九、除因关系国计民生、疫情防控需要,经批准同意开工的企业外,其他一律严禁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
十、区内各级学校(包括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培训学校等)按上级通知时间开学,未获得具体开学时间通知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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