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老师总是希望学生们能有个英文名字。有的同学很高兴地去做了,有的同学不是很愿意,觉得自己是中国人,有个中国名字就够用了,何必多此一举给自己取个英文名字呢?
那我说说我的经历吧。
我上大学的时候,大家对取个英文名字不是很感兴趣。老师一般也不做硬性要求。但随着学习过程的深入外国人的姓名的顺序,有的同学觉得该给自己取个英文名字,这样显得时尚点,我也就随大流,当时正好在读英文简写本(abridged edition)的《简·爱》(Jane Eyre),就给自己取了个书中男主人公Rochester的英文名字,觉得罗切斯特很了不起,是个偶像值得崇拜。班里还有个同学,姓张名世森,就给自己取了个谐音的英文名字Johnson,当然这个也是当时美职联(NBA)传奇巨星魔术师(Earvin Johnson)的名字,我这同学也爱打篮球,所以他就很高兴用这个英文名字。
美职联(NBA)传奇巨星魔术师埃尔文·约翰逊(Earvin Johnson)
这就是我上大学时候使用英文名字的经历。
真正让我意识到取个英文名字很重要的时候已经是我工作多年以后了。
有次来了个马来西亚博士应聘,我给他面试。他很谦虚,很诚恳。所以咱们刚开始交谈的时候,他就问我姓什么,怎么称呼,我告诉他我姓Zhao,这个音他发不好,就发成“Qiao”或者“Gao”之类的音了。因为发不准这个音,所以他就恳请我,能不能允许他称呼我为Charles(查尔斯),他感觉这个名和我的姓的音很相近,这样他称呼我就比较方便了。从此以后,遇见有外国人,我就主动地给人家说Call me Charles(请叫我查尔斯)。
后来我们单位来了个美国老太太,老太太很随和,经常在世界各地讲学,相处时间久了,她就建议我把英文名改成Charlie(查理),因为Charles is too formal(Charles这个名太正儿八经了)。好吧,那我从此就叫Charlie 。
后来去美国访学,和老美聊起我的这个英文名字的由来,他们确实都认同Charlie这个名字,而且都认为Charles is too formal, and Charlie sounds more friendly(Charles这个名太正儿八经了,只有Charlie听起来更和善)。在美国期间,我发现只要我用这个英文名字介绍自己,对方就能很容易记住我的名字。后来去加拿大也是如此。这个时候就真切地感受到有个英文名字的好处了。
现在,我每接手一个班的教学,我都要看看学生是否有英文名字。如果没有的话,我会要求他们尽可能给自己取一个,但这个也不能强求。但凡有英文名的,我都是只叫他的英文名。我想这样的好处其实是很多的,除了我刚才从我自身的例子上体会到的交往便利外,可能还有两个更为重要的好处或者说必要之处。首先呢,它是一种身份认同和强化,尤其对语言学习者而言,这点很重要。使用英文名字,会时刻提醒自己的外语学习者身份,提醒自己要学会用外语去思维和人际交往,提醒自己要为学好外语这个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名字总是寄托了使用者对自己的美好愿望的。
(英语学习者云图)
其次呢,名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显性文化特征,是构成独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听其民,知其人。名字本身也是英语单词,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英文单词,也是英语学习者不太容易掌握其发音要领和蕴含意义的词汇。所以,不断强化英文名字的使用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语言学习的成效。如果一个班有三十个同学,每人一个英文名字,那就是三十个英文名字,就是三十个英文单词,就是三十个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单词。
认识的人越多,知道的英文名字就越多。自己有了英文名字,也就会关注名字背后的故事,关注名字附着的意蕴,关注名字富含的文化信息。学习外语的时间长了以后,就不太愿意阅读翻译过来的文章了,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就是翻译过来的文章中的名字好长好长,尤其是俄罗斯的文学作品更是如此。原文只是两三个单词的名字翻译成汉语以后可能就是六七个字或者更多,而且中间还要有个分隔符。
初学英语的人,认识的英文名字并不多,所以大家可能对选英文名字有畏难情绪,不知道怎么能选一个自己中意的。词典编撰者早都替大家想到这一点了。一般的词典在附录部分都会列出常见的英文名字。比如《新英汉词典》就用男用、女用分开排列的方式附有“常见英美姓名音译表”,“收录常见英美姓名约二千四百条”。当然,它这里是姓和名都列了,但我们一般只是选用一个名就可以了,姓还是咱的姓,除非将来移居海外,身份变了,那当别论了。
《牛津高阶英汉词典》也用女用、男用分开排列的方式(注意:这儿的顺序是先女后男)给出了常用的名(Common first names),大概五百个左右。不仅给出了名和读音,还给出了它相应的简称和昵称(short forms and pet names)。
知道昵称很重要,如果不知道的话,就搞不明白为啥一会说的是这个人,怎么一会儿又说的是另一个人。因为绯闻而在咱们国家颇有知名度的那个美国总统克林顿,本名叫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但不论是他自己还是别人都用昵称Bill称呼他。可能好多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叫William呢。
(克林顿自传)
当然,一般而言简称和昵称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用一个或两个音节来表达更多音节的名字,那就是简称,而之所以能用简称,也表明使用者和名字的主人的关系亲近随和。比如Alexandra就可以昵称为Alex或Sandy,Josephine的简称就是Jo或Josie,Edward的昵称有Ed, Eddie, Eddy或Ted,Robert的昵称有Rob, Robbie, Bob和Bobbie等。
(男子名云图)
要给自己取个合适的英文名字并不难。比如,可以取自己崇拜的偶像曾经用过的名字,比如美国有好多黑人用Washington做自己的姓,基督徒用《圣经》中的名字John,Jacob,Peter等做自己的名字。
也可以取自己名字的英文谐音或近音,比如我那个“世森”同学就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Johnson。
还可以给自己取一个富含美好寓意的名字,比如我有个同事给自己取的英文名字就是Phyllis(“绿叶、绿树枝”,表明她甘当绿叶,甘为人梯,矢志服务学生)
还比如:
“很有气概的男子汉Andrew”,
“上帝钟爱的美男子David”外国人的姓名的顺序,
“坚定不移的硬汉Peter”,
“讨人喜爱的美女Amy”,
“高雅纯洁的大家闺秀Catherine”,
“美如珍珠的靓妹Margaret”,
“聪慧美丽而又萌动的美女Lucy”,
“慈祥和蔼的淑女Elizabeth/Eliza/Elise/Elsie/Liz/Lizzie/Liza/Libby/Betsy/Betty/Bessie/Bess/Beth”(Elizabeth后面的这些单词都是其昵称哦)。
你的英文名字是什么呢?欢迎留言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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