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王新超)近日,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济南市环保局将拒不执行市环保局依法作出的已生效环境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度)的违法企业名单公布,共涉及济南东卓商贸有限公司、济南中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其中,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拒不接收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济南市环保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拒不执行已生效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济南东卓商贸有限公司因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并投用,于今年7月8日被济南市环保局处罚,处罚决定内容为“责令停止生产,处以10万元罚款”。与此同时,济南中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为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于今年8月5日被济南市环保局处罚,处罚决定内容为“责令限期改正济南环保局,处以1万元罚款”。

此外,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因为济南海尔绿城全运村二期Q 地块项目未落实环评审批意见造成扬尘污染,于今年11月1日被济南市环保局处罚,处罚决定内容为“责令改正,处以8万元罚款”。根据济南市环保局于11月1日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实,济南海尔绿城全运村二期Q地块项目于2008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济环字[2008]19号。该项目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均对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10月11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济南环保局,该地块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未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环评审批意见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造成了较严重的扬尘污染:一是施工现场部分堆料未进行覆盖且未采取喷淋降尘、设置围挡等防尘措施;二是工地内部分车行道路未按规定硬化;三是工地出入口洗车平台形同虚设,车辆出工地未按规定进行冲洗。

济南市环保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济南市大部分因环境污染被处罚的单位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相应的处罚决定,“只有这三家企业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该负责人表示,尤其是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态度比较恶劣,“该单位拒不接收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最后我们留置送达,拍了照片留证。”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拒不执行已生效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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