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15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
2019年8月29日至9月2日(休息日除外)考生递交材料;9月17日,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查结果。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方式
审查单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行网上审查。
四审查流程
审查单位能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到学历的,考生等候短信通知查看审查结果;
不能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学历信息的,请根据审查单位的短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机构接受现场图像采集。由于省直考区和南京考区都在南京市内,请报考省直考区和南京考区的考生请注意确认自己所在考区(可查阅准考证或报名信息),避免走错考区。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审查结果公布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须现场提交材料的人员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以上5种情况以外,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
七各考区地址、电话及受理时间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3楼313办公室工作日9:00-12:00,15:00-17:30,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主楼411办公室工作日9:00-11:00,14:00-17:00,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302室(食品城南),工作日9:00-11:30,14:00-17:00,0516-85608529,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35号5楼504-1室,工作日9:00-11:30,13:30-17:00,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苏州市东大街288号,工作日9:00-12:00,13:00-17:00,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1017室,工作日9:00-11:30,13:30-17:00,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3楼311室,工作日时间:9:00-12:00,15:00-18:00,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路24号4楼,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7:30,0517-83342208;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东南办公楼1楼,工作日时间:9:00-11:30,14:30-17:30,0515-88195106;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实训楼2楼201(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3号楼102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址南裙楼一楼15号窗口(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从引凤路西大门进入后右拐即进入南裙楼一楼大厅),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0523-86888539;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三楼大厅,工作日9:00-12:00,14:30-18:00,0527-84353881;
省直考区江苏省社会工作协会,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长城大厦507室,工作日9:00-11:00,14:00-16:30常州市人事考试,025-83563505。
恭喜2019年度助理社工师
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不过欣喜之余
这件事情很重要哦,速度来办!!
下面再给大家插播一条好消息
我国首个《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来了
有志继续在社工领域攀登的小伙伴们
千万别错过!一起来看↓↓↓
高级社工师考试看这里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近日正式发布。该大纲根据2018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编写,是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和考生备考的依据。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常州市人事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关于发布《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的通知
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我们组织编写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现予发布。
附件:1.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说明
2.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
附件1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说明
一、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试题类型及时间如下: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小时)
满分记分
试题类型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100
案例题论述
五、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附件2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秉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与伦理规范,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
一、社会工作与社会发展
(一)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原则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4. 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的发展路径
(二)当代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
1. 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2.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3. 新时代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三)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
1. 西方社会工作的产生
2. 西方社会工作的形成
3. 西方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
二、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与专业伦理
(一)中国和西方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的影响
(二)社会工作价值观
1.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容
2.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运用
(三)社会工作专业伦理
1. 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内容
2. 社会工作中的伦理难题及处理
三、社会工作理论及其应用
(一)心理动力理论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二)认知行为理论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三)人本主义、存在主义理论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四)系统理论、生态系统理论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五)增能理论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六)叙事理论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七)寻解视角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八)优势视角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九)女性主义视角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十)社会发展视角及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四、社会工作直接服务方法及其应用
(一)个案工作
1. 个案工作的主要模式及其应用
2. 个案工作的实务技巧及其应用
(二)小组工作
1. 小组工作的主要模式及其应用
2. 小组工作的实务技巧及其应用
(三)社区工作
1. 社区工作的主要模式及其应用
2. 社区工作的实务技巧及其应用
(四)整合社会工作方法
五、社会服务方案(项目)设计与管理
(一)社会服务方案(项目)设计与管理的理论及应用
(二)社会服务方案(项目)设计
(三)社会服务方案(项目)实施
(四)社会服务方案(项目)评估
六、社会工作督导
(一)督导的功能与督导伦理
(二)督导的方法及其应用
1. 个别督导及其应用
2. 团体督导及其应用
3. 同辈督导及其应用
七、社会工作研究(一)社会工作研究的方法论
(二)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
(三)具体研究方法
(四)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五)研究报告的撰写
(六)研究伦理
八、社会工作实务领域
(一)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二)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三)老年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四)妇女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五)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六)司法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七)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八)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九)家庭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十)学校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十一)社区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十二)医务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十三)企业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理论与方法
九、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与实务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
(二)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依据与保障
1.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
2.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
3. 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
(三)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四)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五)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六)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的法规与政策
(七)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
(八)我国烈士褒扬与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
(九)我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
(十)我国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十一)我国社会组织法规与政策
(十二)我国劳动就业法规与政策
(十三)我国卫生、健康与人口法规与政策
(十四)我国社会保险法规与政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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