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学论丛》第三辑
楚文字中的“龟”与“黾”
张 峰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楚文字中“龟”与“黾”关系比较复杂,旧释为“黾”的独体字共19见[1],字义上均是“龟”,如:
(郭·缁46)
(上四·柬1)
(上四·曹52)
《说文·龟部》:“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
古文龟。”又《黾部》:“黾,鼃黾也。……
籀文黾”;“鼃,虾蟇也”,即青蛙。现在学者大都认为上举《缁衣》
等字就是《说文》的“黾”字,但于字义不合。为了解释这一现象,早年裘锡圭等先生认为郭店简的所谓“黾”是“龟”的形近误字[2]。偶尔因为形近写错似无不可,楚文字此种例子多见,我们曾做过一些研究[3]。但随着出土楚文字材料的增多,起码到目前为止,确切无疑的“龟”都写成所谓的“黾”,若按照形近误字说法,似乎不同书手不至于把所有的“龟”都写成所谓的“黾”,所以有学者认为楚文字以“黾”表“龟”是楚人的用字习惯所致[4]。
陈伟等先生较早注意到楚文字龟和黾的关系远不止用字习惯,他先后说:
楚文字中的“黾”多用为“龟”。卜具中的从“黾”之字恐皆当释作从“龟”之字。[5]
古文字“黾”、“龟”形体本相近。在楚简文字中,此类形体多用为“龟”,或楚文字“龟”可如此作。
如果说陈伟等先生的观点还带有一些疑问的话,禤健聪先生的说法则更加肯定,他说:
我们不同意借“黾”为“龟”的看法,因为如果楚简中以一个从来不用作其本义的“黾”来表示一个频频出现的常用字“龟”,实在有悖情理。其实,▲(指旧释为“黾”的字——引者注)就是“龟”字。[6]
此说甚确,但禤先生的文章并未对楚文字龟的演变进行具体分析,所以本文重点对楚文字龟、黾演变及区别进行论述,并附带讨论金文中的两个黾字。
先看甲骨文的“龟”字:
(甲984)
(乙6670)
(屯859)
(合18366)[7]
金文“龟”、“黾”分别作:
(弔龟)
(弔龟父丙簋)
(父辛黾卣)
(黾爵) [8]
甲骨文的“龟”是独体象形字,一像侧面、一像正面,《说文》篆文本侧形,古文本正形。而“黾”从早期金文看也是独体象形字。从古文字字形上看,二者字形很近,存在致误的可能性,而《说文》将本是从龟的字写成从黾如鳖便是例证[9]。虽然字形上很近,但龟有尾、黾无尾[10],而且黾字大腹[11],这两个区别特征一直反映在古人的写字观念中,并一直延续到战国楚文字,这是我们考索龟、黾区别的一条重要线索。
甲骨文、金文中的“龟”字,多用为本义或者人名,学者无异议。至于甲骨文中是否有独体的“黾”字,学者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12]。《金文编》录有两个“黾”,其一为
(鄂君启车节),冯胜君先生认为应读为龟[13],已经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其与楚简文字的不同只不过是右侧爪形朝外。其二为“用造王羞于”
(师同鼎)[14],李学勤先生以为是“龟”,他说:
“龟”字的写法接近《说文》篆文,……这个字在商代有两种写法,……一种是侧视的,一种是俯视的。这两种写法一直流传到《说文》,鼎铭的“龟”当为地名。[15]
前文已经指出,龟、黾因文字发展存在讹混的可能性,到了《说文》系统,其字形与前代的文字可能存在较大差距。《说文》“龟”篆文
所从的
,董莲池先生认为“是龟头和龟身部分的讹变”[16],而文字为了减省的方便,将四爪省为两爪亦无不可[17]。从这个角度看,李学勤先生认为
写法接近篆文,似有道理。之前我们也曾怀疑其为龟字[18]。但细细审视字形,该字尾部并不突出,而且极力突出其腹部,现在学者都将
释为“黾”[19],应该是正确的。先秦文献屡见“黾”地,其地望据孙启康先生考证,“应在今河南罗山、信阳和湖北应山一带,西周时曰黾,春秋时称冥,战国时又恢复了原来的名称为黾”[20]。若按照这个说法,文献黾地不能与出在陕西扶风县的铭文地望相合。看来异地同名的可能性较大。
其实,释为龟也是无法考证其地望的。甲骨文有“戊午卜,
贞,我狩
,禽”(屯乙2908),“狩”后一字旧以为“龟父”合文[21],饶宗颐先生释为“,
地名,即龟。左桓十二年‘会宋公于龟。’杜注:‘龟,宋地。’”[22]地望即今河南睢县[23]。《甲骨文字编》收有五个从龟从攵的字[24],多用为地名[25]。也许甲骨文中表示地名的龟从攵,以与不从攵的龟字相区别,后世表地名从攵的龟直接写作龟。但不管怎么说,其地望也不能与铭文统一起来。
《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六册09677号载有一
(黾壶盖)字,《新金文编》列在“黾”字头下[26]。该字上部残损,所从应与师同鼎上部同。此字与《说文》黾的古文酷似。细看该字,其左侧的二爪形与甲骨文龟字侧视形同,而右侧所从爪形可能来自于甲骨文龟的正视形。虽然此字也是突出其大腹,但其尾部明显长于师同鼎的黾,此字可能是个“杂糅体”,字形可能揭示了早期龟、黾相混的现象。所以不排除释为龟,在铭文中用为人名。前文已经指出,甲骨文、金文龟用为人名的很多。《左传》成公五年:“宋公子围龟为质于楚而归。”杜注:“围龟,文公子。”
甲骨文有一
(合集39423),高明、李宗焜等释为“
”[27],如果其说正确的话,则可进一步证明龟字确实突出其尾部,亦可以省为两爪。战国文字常在竖划上加一横划,楚文字的龟有作
(如《上九·卜》2和包199
、天卜
等所从的龟)的,这一竖笔除了无实在意义之外,也许是为了特指突出其尾部。
从上文的讨论和所列甲金文字形可以看出,楚文字的龟与《说文》古文应该直接或间接承续甲文正视形体而来,演变序列可能是:
(龟父丁爵)——
(《说文》古文)——
(《古文四声韵》)——
(车节)——
(郭·缁46)
禤健聪先生认为,“龟”字《说文》古文的写法是直接承楚文字龟而来。这似乎有些本末倒置之嫌。我们更倾向于楚文字的龟来自于《说文》古文,或即二者平行关系,其上面应该存在文字演变的过渡阶段,只不过没有出土材料证实而已。
大家都知道《说文》中“龟”和“黾”是讹变的结果,许慎以为都是从它,这是不正确的。龟字演变形体清晰,而黾字因学者对其来源存在众说[28],但
—
—
这一演变序列应是正确的。金文极力突出腹部,以与字形相近的龟区别,而《说文》黾字长了尾巴则是讹变的结果。“汉字发展过程中,原本形体不同的字或字形中的某一部分因为较为接近而演变为形体相同,这种现象是很常见的。”[29]秦、楚两系龟和黾似同非同的现象,正是反映了文字演变发展的结果,也说明了秦楚某些文字的来源可能不同。
对楚文字龟字演变的推测只是大概的情况,相信出土材料的增多,会补充其演变的具体细节。既然楚文字龟字已经确定,那么楚文字是否有黾字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即目前的楚文字无独体的初文“黾”,但有合体的“蝇”、“绳”,其借用“兴”的读音来表示“黾”,可能属于楚文字的用字习惯[30]。比如:
(上一·孔28)、
(清壹·皇11“绳”所从)[31]。
《说文·黾部》:“蝇,营营青绳。虫之大腹者,从黾从虫。”马叙伦先生认为:“蝇自为青蝇字,从虫,黾声……当入虫部。又疑蝇本有象形之文,篆文变讹,乃类于黾,后乃加虫以别之,当入虫部。[32]”蝇是昆虫的一种,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累增虫旁[33],所以蝇入虫部是正确的,其从黾跟黾属无关,当为形声字。而楚文字正是形声字的体现,只不过换个声符而已。
注释:
[1]郭店2见、新蔡9见、上博8见(不包括《上一·缁》24字形为昆、字义为龟的)、鄂君启车节1见。合体字中旧释为“黾”的多见,也都应释为“龟”,见张峰:《释楚文字从龟的字》,待刊。
[2]说见裘锡圭:《谈谈上博简和郭店简中的错别字》,《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11页,李家浩先生也认为“古文字‘黾’、‘龟’二字形近,所以在古文字中,或把‘龟’写作‘黾’。”(李家浩:《楚墓竹简中的“昆”字及从“昆”之字》,《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09页注释①。)
[3]张峰:《楚系简帛文字讹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6月,第59~222页。
[4]如张新俊:《上博楚简文字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4月,第39页;谭生力:《秦楚同形字对比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44~46页;等等。
[5]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00页注释[12]、第174页注释[118]。
[6]禤健聪:《释楚文字的“龟”和“”》,《考古与文物》2010年4期,第103页。
[7]字形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第512~513;刘钊、洪颺、张新俊编纂:《新甲骨文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24~725页。《甲骨文编》录有(甲1161),以为是“黾”字,现在学者基本认为其是蜘蛛的象形,即《说文》的“鼄”(下从黾是蜘蛛形的讹变),所以刘钊主编的《新甲骨文编》将其列在“鼄”字下,而不认为是“黾”字。(早前刘钊《释甲骨文耤、羲、蟺、敖、㦵》,《古文字考释丛稿》,岳麓书社,2005年,第13~17页已经指出。)
[8]金文字形见董莲池编著:《新金文编》,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1853页。
[9]见马叙伦:《读金器刻词卷下》,转引自《古文字诂林》第十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46页。麦耘认为,黾字可以分为几类,其中“黾c”是龟之属,即龟字异体,鳖所从的和《说文》古文正是“黾c”(麦耘:《“黾”字上古音归部说》,《华学》第五辑,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70、172页)。与马氏观点不同。
[10]于省吾:《释黾、》,《古文字研究》第七辑,中华书局,1982年,第2~3页。黾字个别有短尾的,可能意在表现幼蛙的象形,不足为怪(具体可参看刘恒:《商周金文族徽“天黾”新释》,《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第39页),并不影响本文的结论。
[11]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第1441页。
[12]刘钊、洪颺、张新俊编纂的《新甲骨文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未列黾字,李宗焜编著《甲骨文字编》第二册(中华书局,2012年)则列有三个黾字(第679页)。从其所列的字形看,未必就是黾(第三字字形类似于《说文》的“鼄”),而且其在甲骨中的文义也不明。(文义不明参看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第1441页。)
[13]冯胜君:《战国楚文字“黾”字用作“龟”字补议》,《汉字研究》第一辑,学院出版社,2005年6月,第478页。又见简帛网,,2005年11月7日。另外,《商周金文数据通鉴》18851号战国铜权首字樊俊利释为“黾”(见其《战国金文字形全编及相关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新出战国金文考释三则》,《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第160~161页),似不确。断句和释字从李零:《“车马”与“大车”(跋师同鼎)》,《李零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27页。《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二册)释文部分漏掉“于”字。“羞”字陈世辉曾释为“养”(见其《师同鼎铭文考释》,《史学集刊》1984年第1期,第4页)。
[15]李学勤:《师同鼎试探》,载李学勤《新出青铜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7页。
[16]董莲池:《说文解字考证》,作家出版社,2005年,第534页。
[17]新蔡简乙四130的所从的龟两爪形上部有类似艸的笔划,可能跟爪有关。
[18]张峰:《楚系简帛文字讹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6月,第43页注释2。
[19]可参看《金文编》和《新金文编》。早年陈世辉先生释为“拖”(见其《师同鼎铭文考释》,《史学集刊》1984年第1期,第4页),不确。
[20]孙启康:《浅议》,《江汉考古》1982年第1期,第51页。
[21]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第599页。
[22]饶宗颐:《殷代贞卜人物通考》,转引自《古文字诂林》第十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30页。顾颉刚先生曾认为“鲁有龟山,在泰山郡蒙阴县境,所谓龟阴之田是也,或宋公来会鲁地与!”(顾颉刚编著,王煦华整理:《春秋地名考》第八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第496页。)后一句推测似乎不确。
[23]十三经辞典编纂委员会:《十三经辞典·春秋公羊传卷》,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37页。
[24]李宗焜编著:《甲骨文字编》,中华书局,2012年,第683页。
[25]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第1437页。
[26]见董莲池编著:《新金文编》,作家出版社,2011年启加攵怎么写,第1858页
[27]高明、涂白奎:《古文字类编(修订本)》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17页。李宗焜编著:《甲骨文字编》,第429页。
[28]赵平安:《释曾侯乙墓竹简中的“”和“”——兼及昆、黾的形体来源》,赵平安著:《新出简帛与古文字古文献研究》启加攵怎么写,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28~330页。
[29]宋华强:《楚简中从“黾”从“甘”之字新考》,简帛网,,2006年12月30日。
[30]张峰:《楚系简帛文字讹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42~43页。
[31]另外,单育辰先生认为《上七·天乙》6的“立以悬,行以兴”的“兴”也读为“绳”,有道理。见单育辰:《占毕随录之二》,简帛网,,2007年7月28日。
[32]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二六,转引自《古文字诂林》第十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44页。
[33]赵平安:《释曾侯乙墓竹简中的“”和“”——兼及昆、黾的形体来源》,《新出简帛与古文字古文献研究》,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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